5死10伤!节后复工复产一企业发生爆炸!
2020-05-15 09:16

2月11日,位于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的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烯草酮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
 
记者从葫芦岛市委宣传部获悉,经全力救援,截至2月12日1时10分,厂区明火完全扑灭。目前,3名失联人员已找到,均已死亡。此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有4名受伤人员自行前往医院。现受伤人员已得到全力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12日上午,辽宁省葫芦岛环境监测中心再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经对厂区上风向1个点位和下风向3个点位的特征污染因子甲苯监测,监测结果为未检出。据悉,涉事公司已停产整顿,公司负责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经展开,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记者冯雷 于也童)
 
近日,很多企业开始陆续复工
在做好防疫的同时
生产安全也必须高度重视!
 
有相关数据统计
节后是事故高发时段
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
容易发生机械故障
部分员工节后思想松懈
安全生产意识弱化
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节后常见的八大危险
 
违章操作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移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等。
 
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使用不安全设备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手代替工具操作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灌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冒进信号,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观望。
 
攀、坐不安全位置
(如平台护拦、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不佩戴劳保用品
麻痹大意,盲目自信,本该佩戴劳保用品才能作业的环节,未佩戴劳保用品就进行作业。
 
不安全装束
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节后十四项排查重点
 
1.生产现场有否“三违”现象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员工现场操作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工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建筑工人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点配备和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和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
 
2.车间、仓库环境是否整洁,物资堆放是否有序
如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曝晒、倒立,两种气瓶不能同库存放(通风较好的宽敞场所,可相距5米以外堆放)。
 
3.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
剧毒品、爆炸品的管理是否做到“五双”,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4.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5.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如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等。
 
7.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车间、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厂房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1个: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厂房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道和门:
疏散楼梯宽度不少于1.1m,走道的宽度不少于1.4m,疏散门的宽度不少于0.9m且门要向外开(当人数少于50人时,可以适当减少,但门的宽度不少于0.8m)。楼梯、走道应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
消防器材:
灭火器要按照企业场所危险等级配置。在配置灭火器时要根据企业生产性质选配,如石油化工场所应配置泡沫或ABC干粉灭火器,精密仪器应选配气体(二氧化碳、卤代烷)灭火器,其它场所配置ABC干粉灭火器为宜。(关注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实务平台,可进行隐患排查训练,有图有依据)
 
9.通风除尘是否达到要求
生产过程中有产生微量热量、蒸汽、烟雾、粉尘的车间,是否有利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比较严重的车间,是否有采用机械通风排除有害物。
 
10.电气设备及安装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条件,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
(1)输配电线路:甲类厂房、库房,甲乙类液体、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小于电杆高度的1.2倍。厂房内电线不能乱接乱拉,不能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配电房的长度大于7m和建筑面积大于60m时,应设2个出口;配电房的门要向外开;配电房的窗户,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3)电气设备要接地
(4)危险物品生产、存储场所的开关、照明等电器设备应采用防爆装置,电线应穿非燃管保护,仓库白炽灯要在60w以下(严禁使用普通日光灯)等。
 
11.特种设备是否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证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检测检验,并取得使用证。
 
12.重大危险源有否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13.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
 
14.其他需要检查的方面
(1)建设项目有否经过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
根据规定,需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一是矿山建设项目,二是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三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建设项目,四是属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五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建设项目,六是对国家、地区经济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七是国家、行业另有规定的建设项目,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具有较多危险或危险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审查的步骤分为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2)高危企业有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指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员工是否有超时间劳动。
(4)有否根据行业的生产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和整改工作,如制革企业喷光车间的安全状况,高危企业是否安装防静电装置、防雷装置等。
(5)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持证上岗,员工有否经过“三级培训”。

来源:转发中国应急管理